“ASR-manuale”版本间的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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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 工程师的入职、薪资、评价体系按学校合同执行 | 2.1 工程师的入职、薪资、评价体系按学校合同执行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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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 工程师可以申请招收工程兼职实习生配合工作 | 2.2 工程师可以申请招收工程兼职实习生配合工作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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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 工程师的工作时间灵活自由,但要求保证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 | 2.3 工程师的工作时间灵活自由,但要求保证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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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4 工程师需每周填写工作进展,由实验室老师评价其工作成果 | 2.4 工程师需每周填写工作进展,由实验室老师评价其工作成果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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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 工程师玩忽职守,未能取得预期工作成果的,经实验室教师讨论,可中止劳动合同。 | 2.5 工程师玩忽职守,未能取得预期工作成果的,经实验室教师讨论,可中止劳动合同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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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 兼职实习生入职前两周为试用期。试用期结束需做试用总结报告,由小组成员打分,不合格者不予接纳为实习人员。 | 3.1 兼职实习生入职前两周为试用期。试用期结束需做试用总结报告,由小组成员打分,不合格者不予接纳为实习人员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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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兼职实习生工作时间应与组长协商确定。一周必须保证3天工作时间,否则不能接纳为实习生。 | 3.2 兼职实习生工作时间应与组长协商确定。一周必须保证3天工作时间,否则不能接纳为实习生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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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兼职实习生的工作评定以日报为标准,每天工作时间须保证8个小时以上。 | 3.3 兼职实习生的工作评定以日报为标准,每天工作时间须保证8个小时以上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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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 不能保证工作时间,或不能安心工作,组长将视情节在weekly status check中给以警告(#)。 | 3.4 不能保证工作时间,或不能安心工作,组长将视情节在weekly status check中给以警告(#)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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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5 对工作积极努力,工作成果显著的兼职实习生,组长将视情节在weekly status check中给以奖励(+)。 | 3.5 对工作积极努力,工作成果显著的兼职实习生,组长将视情节在weekly status check中给以奖励(+)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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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6 一周内警告超过两次的,将劝退离开实验室。 | 3.6 一周内警告超过两次的,将劝退离开实验室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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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7 得到奖励的兼职实习生,将得到更多补助。 | 3.7 得到奖励的兼职实习生,将得到更多补助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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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对表现良好,可以保证较长工作时间,自觉主动,并取得一定进展的兼职实习生,将转为全职实习生。 | 4.1 对表现良好,可以保证较长工作时间,自觉主动,并取得一定进展的兼职实习生,将转为全职实习生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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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 全职实习生的工作内容以周报为准,由组长评定。 | 4.2 全职实习生的工作内容以周报为准,由组长评定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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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 全职实习生可申请招收兼职实习生共同工作。 | 4.3 全职实习生可申请招收兼职实习生共同工作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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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 全职实习生如果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,则降为兼职实习生。 | 4.4 全职实习生如果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,则降为兼职实习生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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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兼职工程实习生与兼职实习生实行同一管理制度 | 4.1 兼职工程实习生与兼职实习生实行同一管理制度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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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 工作绩效由指导工程师评定 | 4.2 工作绩效由指导工程师评定 | ||
第71行: | 第85行: | ||
6.4 实验室每年度会根据实验室的整体业绩和组员的个人表现,酌情支付一定数额的奖金。 | 6.4 实验室每年度会根据实验室的整体业绩和组员的个人表现,酌情支付一定数额的奖金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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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6.5 实习生补助制度见 [http://cslt.riit.tsinghua.edu.cn/mediawiki/index.php/ASR_intern_compensation_rule]。 | ||
2016年8月16日 (二) 11:04的版本
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研究院语音和语言技术中心(CSLT)ASR小组
组员手册
二零一四年十一月
二零一六年八月修订
前言
欢迎加入语音和语言实验室语音识别小组!
本手册是根据清华大学及实验室的相关规定制定。旨在规范实验室的学习工作方式,介绍组员享有的福利和应遵守的纪律。熟悉了解这些内容,你将对小组的管理风格和文化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。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向小组组长或小组助理咨询了解。我们希望你能以成为实验室的一员感到自豪,并同我们一起为建立国际一流的研究中心努力奋斗。
随着实验室的发展,本组员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,不过所有的变动会得到及时的通知和负责的解释。
我们期待着与你一起创造未来。
ASR小组
清华大学语音和语言技术中心
二零一四年十一月
1. 实验室工作人员
1.1 实验室工作人员分为工程师 (Engineer),学生 (Student), 全职实习生 (Full-time Visitor, FV),兼职实习生 (Part-time Visitor, PV)和工程兼职实习生 (Part-time visitor Engineer, PVE)
1.2 工程师负责实验室对外合作的工程项目,学生和全职实习生负责科研,兼职实习生配合学生和全职实习生进行科研任务,工程兼职实习生配合工程师完成对外工程项目
2. 工程师管理制度
2.1 工程师的入职、薪资、评价体系按学校合同执行
2.2 工程师可以申请招收工程兼职实习生配合工作
2.3 工程师的工作时间灵活自由,但要求保证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
2.4 工程师需每周填写工作进展,由实验室老师评价其工作成果
2.5 工程师玩忽职守,未能取得预期工作成果的,经实验室教师讨论,可中止劳动合同。
3. 兼职实习生 (PV) 管理制度
3.1 兼职实习生入职前两周为试用期。试用期结束需做试用总结报告,由小组成员打分,不合格者不予接纳为实习人员。
3.2 兼职实习生工作时间应与组长协商确定。一周必须保证3天工作时间,否则不能接纳为实习生。
3.3 兼职实习生的工作评定以日报为标准,每天工作时间须保证8个小时以上。
3.4 不能保证工作时间,或不能安心工作,组长将视情节在weekly status check中给以警告(#)。
3.5 对工作积极努力,工作成果显著的兼职实习生,组长将视情节在weekly status check中给以奖励(+)。
3.6 一周内警告超过两次的,将劝退离开实验室。
3.7 得到奖励的兼职实习生,将得到更多补助。
4. 全职实习生(FV) 管理制度
4.1 对表现良好,可以保证较长工作时间,自觉主动,并取得一定进展的兼职实习生,将转为全职实习生。
4.2 全职实习生的工作内容以周报为准,由组长评定。
4.3 全职实习生可申请招收兼职实习生共同工作。
4.4 全职实习生如果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,则降为兼职实习生。
5. 兼职工程实习生(PVE) 管理制度
4.1 兼职工程实习生与兼职实习生实行同一管理制度
4.2 工作绩效由指导工程师评定
6. 绩效考核
6.1 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个人工作汇报(bi-month evaluation)。
6.2 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,并给以一个月观察期,再次考评不合格者予以劝退。观察期内无工资。
6.4 实验室每年度会根据实验室的整体业绩和组员的个人表现,酌情支付一定数额的奖金。
6.5 实习生补助制度见 [1]。
7. 纪律规定
7.1 旷工
组员有如下行为的,按旷工处理:
(1). 未履行、未及时履行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擅自离岗或不到岗,或事情补假未得到批准的;
(2). 组长将参考矿工情况,计入weekly status check。
7.2. 保密规定
实验室成员有为实验室及合作公司的数据、代码等智力资产保密的义务。违反保密规定的予以劝退,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7.3. 其它
组员有如下行为的将被视为违规,予以清退:
(1) 对清华大学和语音语言中心的荣誉产生严重影响的
(2) 不服从教师、组长和指导工程师工作任务分配的
(3) 对组内团结造成极坏影响的